「櫻」為有你,幸福升「溫」
本所結婚登記拍照專區設計概述
北投區位於本市最北端,轄區涵蓋極具生態寶藏的陽明山國家公園,山林環繞,擁有獨特硫磺地熱景觀,更以溫泉聞名,是結合自然景觀、文化歷史與休閒娛樂的旅遊聖地。亦有充滿異國文化特色的北投溫泉博物館,其建築風格融合英國都鐸與日本和室風格,在櫻花盛開紛飛與溫泉療癒的季節,周邊景點亦吸引大量旅人前往參訪。
本所融入北投在地文化特色,以山巒疊翠、綠意盎然的陽明山群山山景為主視覺背景,結合櫻花樹林、溫泉地熱及古色古香和洋式融合建築為意象,承接上天恩賜的美景及悠久歷史古蹟,象徵北投地靈人傑、生生不息、繁榮昌盛,祝福每一對新人「櫻」為有你,佳偶天成,攜手共渡美好人生,幸福不斷升「溫」,北投偕老,永浴愛河。
新婚誌喜!
~別忘了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結婚登記日是婚姻生效日~
民法第982條規定:「結婚應以書面為之,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,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。」自97年5月23日起,結婚雙方當事人須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始生效力。結婚當事人雙方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。如無法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得於結婚日前3個辦公日內,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結婚生效日。(例如要以星期日為結婚日,可提前於星期三、四、五至戶政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星期日為結婚日。)
- 惟97年5月23日前已符合舊法結婚之形式要件,或國外結婚已符行為地法者,其婚姻係屬有效,可由單方單獨辦理。
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:
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業經立法院108年5月17日三讀通過,依施行法第2條、第4條、第16條及戶籍法第4條第6款規定,由戶政機關辦理「同性結婚登記」、「終止同性結婚登記」等戶籍登記。
結婚登記受理時間
-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:30至下午17:30 (補行上班日亦同) 。
- 結婚得於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,且可指定放假日為結婚登記。
- 若有於假日辦理結婚登記之需求,建議可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,向戶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結婚登記生效日。
「緣結北投」專屬結婚書約
「北投」本身為平埔族語的「女巫」之意。有一說是本區硫磺熱氣繚繞,過去原住民認為是有女巫作法而生。在結婚書約中加入守護北投的女巫意像,讓新人獲得滿滿的加持!加上每年春天於陽明山漫天飄落的美麗櫻花,不但是本區區花,也和造就北投今日風貌的日本文化密不可分,更帶來無比浪漫的想像,就如同新婚佳人們熱烈、純潔的愛情。
本所提供三款特製的結婚書約——「女巫賜福」、「囍從天降」、「歲月靜好(二色)」,希望能給來此登記、與北投結緣的每一對新人美好的祝福、北投偕老!書約也可以帶回家永久珍藏喔!
「緣結北投」專屬結婚書約PDF檔案下載: